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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: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
来源:中新网发布时间:2012年07月09日作者:

    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,国务委员、公安部党委书记、部长孟建柱7月6日下午在京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。他强调,要加强社会治安面防范,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,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。

  孟建柱称,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,总结成功经验,把握规律特点,凝神聚力,统筹摆布,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公安各项工作,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。

  孟建柱指出,今年上半年,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、主动作为,在打击犯罪、社会管理、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,形成了一些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工作亮点。在维护治安稳定方面,及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行动,成功侦破了一系列大案要案。在公安队伍建设方面,部署开展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隆重举办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,对新任市县公安局长进行专题培训,进一步鼓舞了民警斗志、弘扬了队伍正气。在长远建设方面,坚持不懈抓“三项建设”和“三项重点工作”,在江苏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,对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。这些成绩的取得,是全国公安机关和200万公安民警锐意进取、扎实工作的结果,也凝聚着部机关广大干部的辛劳和奉献。部机关广大干部要总结经验、发扬成绩,坚定信心、再接再厉,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,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,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,为党分忧、为国尽责、为民奉献。

  孟建柱要求,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领域出现的新动向,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把专项整治与整体防范有机结合起来,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,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。要深化打黑除恶、“打四黑除四害”、治爆缉枪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、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、打击经济犯罪“破案会战”等专项行动,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。要加强社会治安面防范,坚持流动巡逻与固定守护、专门力量与依靠群众紧密结合,把更多的警力摆上街面,加强对繁华街区、商贸集市和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和医院等地区的巡逻防范,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的空间。要大力强化部门、警种、区域和国际警务合作,坚持合成作战,有效打击犯罪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。

  孟建柱强调,要坚持以人为本、服务为先,健全完善长效机制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,切实强化安全监管,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。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,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,扎实做好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,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。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源头治理和路面巡逻执勤,坚持不懈地开展酒驾、校车等专项治理工作,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增多的势头。要深入开展“治爆缉枪”专项行动,加强对枪支弹药、危爆物品的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。

  孟建柱要求,要积极适应全面开放、高度透明的执法环境,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、改进执法方式、增强法律素养、提升执法能力,切实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,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,努力实现执法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要主动遵循新闻传播规律,准确把握新媒体发展特点,加强与公众的联系、沟通,有效回应社会关切,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  孟建柱强调,部机关各部门、各警种、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凝神聚力,牢固树立“最大的问题是看不到问题,最大的危险是看不到危险”的理念,带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去查找隐患,带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去推动工作、落实工作;要科学管理,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、关爱民警,快乐工作、幸福生活”的理念,统筹摆布各项工作,着力保持队伍旺盛精力和持久战斗力;要形成合力,牢固树立“合作就是资源、合作就是战斗力,会协调是真本事、善团结是大智慧”的理念,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,既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又密切配合、通力合作,为全国公安机关作出榜样。